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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年03月13日

来源:温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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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基础性工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不偏移。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县政府工作全过程,切实把理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县政府常务会开展学法16次,带动各部门学法710余次,实现审议重大决策事项前学法全覆盖。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法86名,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2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思想根基更加牢固。二是扛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厉行法治,带头讲法治课110余场次,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夯实体制机制建设根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部署会议,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依法向县委、人大常委会及上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依法予以公开。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聚焦矛盾化解、源头治理、风险联控等重点领域形成合力,法院司法建议、检察院检察建议回复率均实现100%。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74项重点任务终期评估验收,结合自治州法治督察情况,主动认领共性问题5项、个性问题9项,系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以问题整改促提升,法治赋能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二)以职能优化赋能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多维度落实诚信政府建设,构建履约有监管、公开有准则、失信有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全面完成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清偿任务,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3.26亿元,政府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诚信建设赋能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二是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全县登记在册市场主体5793户,同比增长14.9%,办理“个转企”5户,市场主体获得感、发展信心稳步提升。落实涉企案件“五优先”原则,依法对受理的179件涉企民事案件快审快结,涉案标的7416万元,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是优化政务服务质效。推动27个部门962个政务服务同源同质同标准办理,办结业务4.26万件,政务服务同质化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围绕52件“高效办成一件事”,完成服务事项编制330项,办理业务1890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19项,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70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设立“跨省通办”专窗,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服务模式,实现99项事项“跨省通办”,有效破解异地办事多地跑难题。县乡综治中心高效履职,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560批次,全县12345接通率、信访接待率、诉讼率同比下降17%,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成《温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序开展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企业422家(次),发现一般隐患问题557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10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5份,限期整改443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开展地震疏散、火灾、一氧化碳等多类型演练28场次、参与323人次,完成应急救援3次,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水平。五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锚定“财政资金守护者、政策执行监督员”定位,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类审计项目实施。科学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6大类11个项目(调减项目1个),完成审计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10个。审计发现问题77个,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6863.89万元,违规资金18.55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28条。通过审计监督,审计挽回经济损失9.5万元,促进资金有效回收30万元,移送案件线索9条,追责问责11人,以审计监督护航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以制度完善固本强基,有效夯实良法善治制度强支撑。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规定,发布《温泉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落实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全年列席会议16次,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合法性把关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审查不合格的1件文件依法依规退回,坚决杜绝“带病文件”出台。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开展文件清理,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全流程监管质效同步提升。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11名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担任县直部门的法律顾问。新疆亚桥律师事务所和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2名律师、1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场、村队(社区)的法律顾问,开展重大文书及合同合法性审查72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409件,实现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全覆盖无死角,法治保障效能显著提升。

(四)以监督提质规范执法,持续彰显法治政府履职实效性。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动态更新梳理规范县级部门权责清单事项3427项,依法配置机构职能规范编制管理,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改革,完成机构设置与人员调整。聚焦国有企业改革,设立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紧扣县域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为7家部门单位核增全额事业编制16名。落实编制类型转换要求,将3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76名差额事业编制调整为全额事业编制,同步完成1家差额事业单位向全额事业单位转型。以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为抓手,细化基层权责事项,明确基本事项160条、配合事项144条、收回事项55条,法治政府权责清单体系趋于完善。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开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121件,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体系,选聘10家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0名义务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凝聚监督合力。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法治体检”活动,实地走访企业15家,收集问题线索4条,以精准法律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精准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政企良性互动格局加快形成。三是提升法治服务效能。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10件,法治惠民成效持续显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调解和解结案率达65%,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率“两个10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司法廉洁防线持续筑牢。普法宣传教育提质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延伸,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压实普法单位普法责任,以评议促整改、以整改提质效。新增培养“法律明白人”138名,夯实基层普法根基。全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30余场次,覆盖群众3.6万余人次,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识持续凝聚。主动接受多元监督。推动人大、民主、司法、社会、舆论多元监督贯通协同,织密监督网络,法治政府履职合规性持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0件、政协委员提案50件。深化政务公开,聚焦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诉求,全面加强各领域信息公开,以推进政务公开促政策落实、强监督管理。

(五)以统筹兼顾守护平安,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石。一是围绕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重大任务,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聚焦防范化解风险首要任务,紧盯金融、劳动关系、土地草场等重点领域,化解办结信访事项38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基。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8个,培养调解员365名,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02件,调解成功率100%。深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精准纾困解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其中:民事案件32件,法律帮助案件90件,刑事案件8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以精准法治保障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惠民成效彰显、政府公信力持续提升。四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坚决打赢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期盼、优质政务服务需求和高品质法治保障诉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以法治轨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领域深化改革存在系统性短板,领导干部在关键领域示范引领发挥作用不足。行政争议前端化解主动性、专业性欠缺,涉及民生领域纠纷易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二是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执法队伍专业能力适配不足,行政裁量基准落地不够精细,服务型执法理念执行不到位,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强化法治建设引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贯彻落实《法治中国规划(2026-2030年)》和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压实压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二)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825号),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常态化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案卷评查和问题整改,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严明执法纪律、提升执法质效,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法治权威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需求,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三个改善”,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分类化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好“五化”要求,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提质增效。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一体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方便群众。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建强县级综治中心的基础上,推动乡镇场结合实际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打击涉企违法行为,从严打击损害企业利益、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行为,依法审查涉企纠纷、劳动争议案件,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府院、府检联动机制,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便企利民举措,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检查”和“任性执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审核人:葛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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