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崇英烈、缅怀先烈,切实维护烈士尊严与荣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并征得烈士亲属同意,决定将卡甫赛买提烈士遗骸迁移至博乐市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墓时间
2026年4月10日
二、迁墓地点
由原安葬地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嘎扎布呼队公墓迁移至博乐市烈士陵园
三、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家属认同、统筹协调,确保迁墓过程庄重、肃穆、安全、有序。
四、有关事项
1.迁墓仪式全程规范组织实施,现场人员须自觉保持肃穆,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指挥。
2.仪式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得喧哗、围观、拍照或干扰迁墓工作正常开展。
3.迁墓完成后,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可前往博乐市烈士陵园瞻仰祭扫、缅怀致敬。
4.相关事宜可向温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
联系电话;0909-822156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