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消费品,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产品。比如,有的碳素笔可能因为设计问题,在笔帽边缘出现锐边,伤及消费者手指的现象,这就可能构成缺陷产品。

为有效防范缺陷消费品安全隐患,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强化市场主体缺陷产品召回意识,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了缺陷消费品普法宣贯和隐患排查工作。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形成宣传共振。加强全方位、多角度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相关法律政策宣贯,结合“守护儿童安全 远离产品伤害——儿童用品安全行”“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质量月活动”等,向企业和经营者、消费者普及缺陷消费品知识,宣贯和解读规定条文,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二是开展排查摸底,消除风险隐患。深入企业和各大超市开展监督检查,组织质量抽查,查找问题线索,以降低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设计和生产质量。目前我县累计上报缺陷线索30条。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组织缺陷消费品调查,动员主动提供缺陷消费品线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宣贯和排查,努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了的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缺陷消费品召回是新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拓展缺陷线索收集渠道,提高产品质量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审核人:肖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