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
“双随机”检查
为进一步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按照《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7月31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组织质量监管办公室开展电动自行车“双随机”检查。
这次检查,重点查看5户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经销店是否具备进销货台、产品合格证、标签标识、3C认证证书等,查处是否存在违法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行为。经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查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重点抽检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质量情况,进一步树立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讲解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具体要求
审核人:路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