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职能职责,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赴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平台点亮”行动,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标识和提示”等内容,要求平台企业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如实公示与所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平台服务协议、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此次活动中,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宣传《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监管提示》相关内容,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对商品(服务)进行明码标价、产品质量管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严禁发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
持续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注意防疫安全,消费者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平台企业或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审核人:路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