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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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0520004 | ||
| 标 题 | 请问咱们县是否有创业支持相关政策?在哪查看? | ||
| 姓 名 | 陈** | ||
| 手 机 | 183****7201 | ||
| 地 址 | 新疆 | ||
| 邮 箱 | 9*******6@qq.com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5月20日 | ||
| 信件内容 | 请问咱们县是否有创业支持相关政策?在哪查看?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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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关于对《温泉县创业支持政策》的答复
陈女士: 您好!关于您通过县长信箱咨询《温泉县创业支持政策》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人在温泉县自主创业享受以下补贴政策: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政策: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贷款期限3年,要求工商登记注册时间未超过3年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小微企业最高可贷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额度要根据企业吸纳人数而定,要求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合同,不得有拖欠员工工资及社保欠缴等不良记录。给与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2.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现自主创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缴费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持续保持经营状态的自主创业人员(指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3.自主创业补贴政策: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和建档立卡脱贫户在首次在温泉县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创业实体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 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咨询电话:0909-7710780。 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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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年05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