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3 【字体:大中小 】
温政任字〔2026〕40号
关于樊宏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泉县公安局:
经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樊宏权同志任温泉县公安局督察长;
于金海同志任温泉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马宏军同志温泉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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