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按照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和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条件,经审核,现申报的1名参保职工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现对第二批1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31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909-7710770
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