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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领、签注方式,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领等便利性政策

发布时间:2026-09-29   【字体:大中小 】

一、居住证申领、签注便利性政策

㈠居住证申领

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㈡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一人一证,每年签注一次。

㈢办理方式

线上:微信搜索“新疆公安微警务”,点击“流动人口业务”菜单办理;

线下:属地派出所、警务室

㈣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生育健康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住房保障服务;

7.社会保险参保服务;

8.老年人、残疾人优待服务;

9.社会救助服务;

10.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11.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㈤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便利。

二、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领等便利性政策

㈠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领: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温泉县行政服务大厅进行面对面实质性审查,经审核无误现场预约后方可办理;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审批同意出境的函件。

㈡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办理方式

香港团队旅游签注有三个月一次、一年二次;澳门团队旅游签注有三个月一次、一年一次。

㈢办理方式

线下:属地出入境管理部门

㈣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可以在内地任意对外开放口岸,使用自助通道往返港澳,通关更加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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