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申领、签注便利性政策
㈠居住证申领
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㈡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一人一证,每年签注一次。
㈢办理方式
线上:微信搜索“新疆公安微警务”,点击“流动人口业务”菜单办理;
线下:属地派出所、警务室
㈣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生育健康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住房保障服务;
7.社会保险参保服务;
8.老年人、残疾人优待服务;
9.社会救助服务;
10.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11.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㈤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便利。
二、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领等便利性政策
㈠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领: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温泉县行政服务大厅进行面对面实质性审查,经审核无误现场预约后方可办理;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审批同意出境的函件。
㈡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办理方式
香港团队旅游签注有三个月一次、一年二次;澳门团队旅游签注有三个月一次、一年一次。
㈢办理方式
线下:属地出入境管理部门
㈣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可以在内地任意对外开放口岸,使用自助通道往返港澳,通关更加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