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1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和《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现将《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哈夏沟塘坝拦河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温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阿依提古丽
电话:0909-8223555传真:0909-8223555
附件: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哈夏沟塘坝拦河项目复垦报告
审核人: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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