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国家级文件,以及《自治区公共机构推广使用绿电工作实施方案》(新管发〔2026〕21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相关工作部署、温泉县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绿色转型,2026年以来,温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动靠前、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全县公共机构绿电替代推广工作,实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绿电应用全覆盖。
一是外出取经学经验,夯实工作基础。为精准推进绿电推广工作,中心主任带队赴昌吉州实地考察,学习公共机构绿电采购、绿证认领、能耗统筹等成熟工作模式,系统借鉴先进地区工作机制和实操经验,为全县绿电推广工作理清思路、明确路径。
二是摸底统筹定方案,规范全域推进。在充分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中心全面摸排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电底数,精准统计全县公共机构年度总用电量296万千瓦时。结合县域实际编制《温泉县公共机构绿色电力推广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招标工作,确定服务合作商并签订总框架协议。
三是全域签约全覆盖,提质增效促节能。有序组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绿电使用分协议,针对合署办公单位,统一由具备电表户号的主体单位代为签约,规范签约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截至10月底,全县59个电表户号公共机构全部完成签约,覆盖率100%。项目年度绿电采购总量296万千瓦时,采购总金额145万元,预计年节约财政资金15万余元,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600吨,持续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能源利用绿色化、低碳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陈睿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