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次/年 1.开展河道检查,将检查情况上传工作平台; 2.对巡河(湖)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温泉县水利局,及时督促整改; 3.对辖区内涉河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进行监管; 4.对河道采砂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及时上报,并与温泉县水利局共同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监督整改情况,对正在整改的项目进行监督; 5.在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开展水域的巡查和防溺水宣传工作,对水域内的救生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6.整理建立河(湖)长制工作档案,接受温泉县水利局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检查; 7.按规定的时间、频次开展巡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抓好整改,确保管护“主体明确,责任到人”。 8.镇、社区两级林长制定巡林计划,镇、社区两级林长、副林长填写巡林记录、完成巡林问题清单整改及整改台账,每季度不少于1次,社区每月对责任区巡查不少于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