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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办函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5日

文号:温政办函〔2024〕31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wzb/2024-00012

关于征求《温泉县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函

温政办函〔2024〕31号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温泉县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5月23日18:00以前通过安全域反馈至温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欧特洪账号。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温泉县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自治州党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县党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和2024年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保障民生实事落实落地,解决好各族群众的所急所盼,更好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凝聚人心,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天然气利民管道改扩建

配合州住建局加快推进博乐至温泉段天然气管网建设,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主题,压实责任,4月15日前完成涉农田段长输管线建设,10月底前完成运行调试,年底前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投公司,新疆新捷天然气温泉分公司

二、持续推进城乡抗震安居工程

全面排查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生产用房科学规划布局、依法依规有序拆除重建。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农户住房开展排查,达不到住房安全要求的,采取抗震加固改造、拆除原址重建等措施,切实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完成地震重点危险区城镇住宅抗震排查评估,并对其中1991年及以前建造的城镇住宅开展抗震鉴定工作,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管局

三、全面帮扶和保障困难群体就业

㈠聚焦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全年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60人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0人以上,实现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485人。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续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职业见习机会,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各项就业准备活动中,促进其早就业、快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残联、人社局,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㈡全面实施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集中开展“制度全覆盖”专项检查行动,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回头看”,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深入开展数字便民利企行动

㈠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博事通”“博贸通”重点应用场景推广,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落实“跨省通办”“兵地通办”“疆内通办”“州内通办”范围,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提供延时服务。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直各部门

㈡加强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机构便民利企合作,深化“不动产+金融服务”,推进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配合自治州加快建设“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业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

㈢推动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场)、村队(社区)延伸,全年建设乡镇、村级医保经办服务站29个,让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医保经办服务。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

强化“人、车、路、企”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入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增设公路平交道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边坡、隧道桥梁等重点路段标志标牌、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48.26公里。开展农机、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道路安全监管与执法力度。全面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常态化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健全完善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强化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实施驾乘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引导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商工局,博乐公路管理局温泉分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深入开展中小学生爱眼护齿行动

㈠对全县3—4岁符合适应症的学龄前儿童两次局部用氟;持续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培养儿童及学生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㈡春秋季学期为各中小学在校生开展2次视力监测,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现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应测尽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应建尽建”,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0.5%。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财政局

㈢巩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加强对校园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全县学校学生食品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财政局

㈣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你点我查”活动和质量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大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与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

七、全力做好居家养老服务

积极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因地制宜建设41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实施2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加快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2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救助服务。

牵头单位:县残联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

九、深入开展文化科技惠民活动

㈠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四季村晚”“双百”、广场舞展演等群众文化活动和“石榴籽”文化小分队下基层活动,组织参加自治区“群星耀天山”群众才艺大赛。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和“流动博物馆”巡展。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县五馆一中心,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场管委)

㈡持续开展“科技入农户”“科普进乡村”活动,组织各级农业领域专家、技术人员及科技特派员全年不少于70人,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服务,广泛开展农牧民科普活动,帮助农牧民提升科学素养。

牵头单位:县商工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科协、社科联

十、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

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大力监管野生动物致害监测网络,做好野生动物致害的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流程,严格把关野生动物致害理赔落到实处,保护农牧民和畜牧业者的财产安全,减少野生动物对人类和家畜的致害。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畜牧兽医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附件:温泉县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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