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文号:温政办发〔2023〕38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wzb/2023-000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温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函〔2023〕136号)、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博州政发〔2023〕8号)及温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温政发〔2023〕16号),温泉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温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温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崔 魁 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巴西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
邹 磊 第五师87团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团长
赵崇军 第五师88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李鸣镝 县统计局局长
钟利华 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王子飞 县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于德顺 县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徐 奎 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欧 恰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戴春勇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路世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卫霞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天雪 第五师87团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赵颖卿 第五师88团核算中心主任
聂应会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温泉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乡镇(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温泉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聂应会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温泉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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