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温环罚字【2018】01号 |
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确肯布勒格队山霖板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建设。 |
温泉县山霖板厂 |
92652723MA77XDGU96 |
秦江涛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建设。 |
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一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
完全履行 2018.06.29 |
温泉县环境保护局2018.06.29 |
|
2 |
温环罚字【2018】02号 |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绥得尔村建鑫砖厂私自设立排污口 |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莫托村建设砖厂 |
916527236252830329 |
闫思阳 |
私自设立排污口 |
罚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五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
完全履行 2018.06.17 |
温泉县环境保护局 2018.06.17 |
|
3 |
温环罚字【2018】03号 |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莫托村建设砖厂私自设立排污口 |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莫托村建设砖厂 |
92652723L31951549M |
王青峰 |
私自设立排污口 |
罚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五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
完全履行 2018.07.23 |
温泉县环境保护局 2018.07.23 |
|
4 |
温环罚字【2018】04号 |
温泉县天诚玉米烘干专业合作社排污口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建设 |
温泉县天诚玉米烘干专业合作社 |
652723NA000042X |
何辉明 |
排污口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建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一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
完全履行 2018.11.28 |
温泉县环境保护局 2018.11.28 |
|
5 |
温环罚字【2018】05号 |
温泉县和百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排污口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建设 |
温泉县和百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
9165272357623933XF |
张云峰 |
排污口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建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五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
完全履行 2018.11.16 |
温泉县环境保护局 2018.11.16 |
|
6 |
温环罚字【2018】06号 |
温泉县雄舟饲料生产有限公司排污口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建设 |
温泉县雄舟饲料生产有限公司 |
91652723313424509D |
吕艳萍 |
排污口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建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五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
完全履行 2018.11.16 |
温泉县环境保护局 2018.11.16 |
|
7 |
温环罚字【2018】07号 |
温泉县玉泉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排污口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建设 |
温泉县玉泉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91652723099187636W |
楚薛飞 |
排污口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建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五款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
完全履行 2018.11.16 |
温泉县环境保护局 2018.1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