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处罚金额 |
1 |
阿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2月15日 |
500元 |
2 |
宋某某 |
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堆放建筑材料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6月24日 |
1000元 |
3 |
艾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8月30日 |
500元 |
4 |
巴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8月30日 |
500元 |
5 |
格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13日 |
500元 |
6 |
赛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17日 |
500元 |
7 |
叶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19日 |
500元 |
8 |
哈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19日 |
500元 |
9 |
吾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20日 |
500元 |
10 |
巴特某某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1988年7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修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23日 |
600元 |
11 |
马哈某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1988年7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修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25日 |
500元 |
12 |
阿布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26日 |
500元 |
13 |
长修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9月26日 |
500元 |
14 |
帕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2日 |
500元 |
15 |
乌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3日 |
500元 |
16 |
拜山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8日 |
500元 |
17 |
苏可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9日 |
500元 |
18 |
木拉某某 |
未按规定对牲畜进行笼养、圈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13日 |
500元 |
19 |
别克某某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1988年7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修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16日 |
500元 |
20 |
阿扣某某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1988年7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修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18日 |
500元 |
21 |
巴某某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1988年7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修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26日 |
1000元 |
22 |
吐尔某某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1988年7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修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温泉县执法局2023年10月30日 |
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