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业产业发展九条措施》(新政办发〔2024〕35号)、《2024年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农牧〔2024〕124号)及博州财农〔2025〕153号2026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24年第一批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文件相关要求,温泉县聚力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申报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产犊的冷配肉牛能繁母牛补贴。经严格审核,该合作社养殖台账完整、资料齐全,完全符合补贴申报条件,本次共核定合规肉牛能繁母牛87头,对应补贴资金合计4.35万元。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3日—6月3日(5个工作日)
二、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数量或金额有异议,可向农业农村局举报,望广大农牧民给予提供相关线索。
三、监督单位和联系电话
1.温泉县农业农村局:0909-7661177
2.温泉县畜牧兽医站:0909-8221470
温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一:温泉县肉牛能繁母牛补贴项目资金发放表
序号 |
乡镇场 |
村队 |
养殖主体名称 |
对公账号 |
申请补贴数量(头)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1 |
塔秀乡 |
呼和塔秀村 |
温泉县聚力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
837010112010127261821 |
87 |
43500 |
合计 |
|
|
87 |
43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