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九条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4〕35号)和《2025年-2026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农牧函〔2025〕583号)文件要求,按照要求2025-2026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相关资金,本次拟补贴312户,共计补贴资金244.38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依据
根据《2025年-2026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农牧函〔2025〕583号)要求,按照每头优质奶牛补贴2000元、每头能繁母牛补贴500元、“见羔补母”的能繁母羊补贴20元/只、对开展人工授精经济杂交的产羔母羊补贴40元/只。
二、实施主体类型
温泉县各乡镇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户)、企业、农民合作社等;
三、补助资金
3.1肉牛能繁母牛补贴资金
对使用优质西门塔尔牛、褐牛、安格斯牛等种公牛冻精配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产犊的能繁母牛,且犊牛稳定饲养3个月以上的,见犊补母,每头能繁母牛补贴500元。经过核查符合补贴涉及养殖户243户,能繁母牛0.3164万头、158.2万元。
3.2能繁母羊补贴资金
一是对自治区年出栏羊5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产羔、且羔羊稳定饲养3个月以上的能繁母羊,见羔补母,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元,本次经过核查符合补贴涉及养殖户46户、能繁母羊3.4443万只、补贴资金68.8860万元。二是对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羔(使用父本为《自治区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的萨福克、德新(德美)、澳洲白、杜泊、多浪羊等种公羊,采取人工授精经济杂交方式)的产羔母羊,每只补贴40元,本次经过核查涉及养殖户23户、能繁母羊0.4336万只、补贴资金17.3440万元。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2026年3月3日—3月9日(7天)
五、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数量或金额有异议,可向农业农村局举报,望广大农牧民给予提供相关线索。
监督电话和联系电话:0909-8222197
监督单位:温泉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一:温泉县肉牛能繁母牛补贴项目资金发放公示表(2026年度第一轮)
附件二:温泉县能繁母羊见羔补母补贴项目资金发放公示表(2026年度第一轮)
附件三:温泉县人工授精经济杂交产羔的母羊补贴项目资金发放公示表(2026年度第一轮)
温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