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自2008年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置专门工作机构“非遗办”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2021年6月10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申报的蒙古族短调民歌榜上有名,正式入选国家级非遗扩展项目(国发【2021】8号)。同年7月30,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中,温泉县蒙古族民歌(新疆温泉县蒙古族短调民歌)—保护单位温泉县文化馆拟认定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2022年10月自治区公式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蒙古族民歌(新疆温泉县蒙古族短调民歌)传承人。截至目前,已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项目的有新疆蒙古族短调民歌、新疆蒙古族托布秀尔制作技艺、新疆蒙古族乳制品制作技艺、蒙古族传统节日—那达幕、皮制品“库克尔”制作技艺、蒙古族格萨尔(格萨尔)等6项、4个自治区级传承人、其中两个项目为集体传承项目;列入州级名录的有16项、15个传承人、其中1人为两个项目传承人;县级名录33项、47个传承人。
不断强化保护和传承温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自1982 年起,温泉县组织短调搜集整理小组,深入牧区用文字和简谱做文本、录音机记录了许多珍稀的文本影音材料,并编写了三册胡都木蒙文的《温泉县蒙古族民间歌曲选编》,一册汉语编写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短调民歌选》,一册蒙文编写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长调民歌选》。截至目前,我县非遗办做田野普查深入基层搜集整理了老艺人收藏的温泉县短调民歌(新民歌6首)(颂歌11首)(怀念歌26首)(情歌33首)(摇篮曲7首)(其它3首)图兀勒(51部)(民间谚语600篇)已整理归档,并建立数字资料库,探索科学合理的传承模式,使把民族文化更精准的记录和保存下来。
文物:
温泉县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19世纪至公元前17世纪,这里就是古老的阿敦乔鲁人、塞种人的游牧地。此后的3700—3900多年间,这里又先后居住着月氏、乌孙、柔然、悦般、突厥、葛逻禄等十几个少数民族,他们在这里游牧射猎、繁衍生息,留下了极其丰富的草原文化遗存。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温泉县现有文物保护点258处(其中:古遗址16处、岩画2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处、海生物化石群1处、古墓群210处)。目前,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2处,是全疆拥有文物点最多的县之一。温泉县的文物主要以墓葬为主,另外有岩画、遗址等,这里的墓葬地表形制多样,保存十分完整,岩画内容丰富且数量众多。这些丰富的文物古迹,为研究古代北方游牧民族、部族的历史提供了珍贵的考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