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环境质量(截至2025年10月31日)
㈠城市环境空气
温泉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较去年同期上升1.0个百分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二氧化硫为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50%)、二氧化氮为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33.3%)、PM2.5为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12.5%)、臭氧为11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1.8%)、一氧化碳为1.1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10%)、PM10为2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1—10月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㈡降尘
温泉县共计设置降尘监测点位2个,降尘每月必测。1—10月温泉县平均降尘量为4.4吨/平方公里·月,较去年同期下降8.3%。1-10月全县平均降尘浓度均达标。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1—10月,温泉县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河流断面1个:博尔塔拉河的温泉水文站、Ⅱ类水质断面1个(温泉水文站、
三、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10月,温泉县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1个:温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温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最差月水质均达到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水源地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