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环境质量(截止4月30日)
㈠城市环境空气
温泉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与去年同期上升2.5个百分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二氧化硫为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100%)、臭氧为11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8%)、二氧化氮为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14.3%)、一氧化碳为0.9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0)、PM10为2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下降29.0%)、PM2.5为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7.3%)。1—4月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㈡降尘
温泉县平均降尘量为3.8吨/平方公里·月,较去年同期下降20.8%。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博尔塔拉河的温泉水文站为Ⅱ类水质断。
三、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温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温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最差月水质均达到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