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塔秀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获得感,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塔秀乡纪委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为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通过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对河道、沟渠、巷道以及村民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和清运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无死角、有实效。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进度。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限时整改,要求各村织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做到“应清尽清、应整尽整”。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维护、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是坚持跟踪问责,提升工作成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进,对发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问题整改不彻底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跟踪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下一步,塔秀乡纪委将持续发力,以更严的监督、更实的举措,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保驾护航,让绿色成为乡村发展最靓丽的底色。
审核人:王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