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19年扶贫发展资金环保建设项目1个,由塔秀乡具体实施,涉及资金45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扶贫发展资金 环保建设项目45万元
1.实施地点:塔秀乡楚布勒达村、冬都布勒格村定居点和饲料组、扎很布勒格村
2.建设内容:①楚布勒达村购置垃圾箱20个,每个5000元,小计10万元;②冬都布勒格村定居点和饲料组购置垃圾箱20个,每个5000元,小计10万元;③扎很布勒格村垃圾箱20个,每个5000元,小计10万元;④奎屯布勒格村购置垃圾箱30个,每个5000元,小计15万元;共计45万元。
3.补助标准:5000元/每个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万元
5.实施期限:2019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塔秀乡人民政府昂青夫
7.绩效目标:购置垃圾箱90个,受益贫困户110户275人。
8.带贫减贫机制: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的原则,把资金使用与脱贫巩固成效挂钩,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以及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二是环保建设,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垃圾乱丢乱放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对健康造成隐患。三是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后将改善3个村人居环境,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监督电话:0909-8222953
温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