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温泉县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温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暖心的推出普惠金融“复工暖心贷“专项产品,为温泉县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活水,帮您渡过难关。
贷款对象和条件 温泉县个体工商户,在温泉县范围内有稳定经营场所和固定居所,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生产经营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嗜好。
贷款额度及方式 贷款额度:最高8万元
贷款方式:信用(免抵押担保)
贷款利率 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政府财政给予50%贴息。
贷款期限及结息方式 贷款期限:6个月
结息方式:按季结息(每季末20日)
办理时限 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9月11日。
贷款用途 用于购置生产经营原材料、设备、商品、支付人员工资、生产经营场所房租、水电费等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购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经营支出。
贷款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营业执照、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银行账户近6个月流水、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