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由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实施1项目,涉及资金7.3225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实施地点: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
2、建设内容:温泉县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3、补助标准:小学:1250元/人/学年;初中1500元/
人/学年。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7.32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 程洁
7、绩效目标:改善学生学习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8、带贫减贫机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全方位关心关爱学生,及时做好扶贫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账,追踪资金使用情况,做好宣传工作,让孩子们在校放心就餐,安心学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立志为国家、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根据博州财教【2019】079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施,由学生提供的家庭所在村队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材料为依据,学校由专人负责贫困生档案进行认定。经班主任、年级组、学工处、校委会审核、公示无异议,报温泉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批准后实施。
监督电话:09098998006
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
2020年4月7日
温泉县呼和托哈种学贫困生生活补助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