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按照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和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条件,经审核,现申报的3名参保职工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现对第二批3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909-7710770
附件:2025年温泉县第二批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
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