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对象:博州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毕业生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将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补发给见习单位。
申办程序:由见习单位向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再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材料: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等凭证材料。
补贴期限:就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咨询电话:0909-771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