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场)统计工作,促进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完善统计管理制度、规范统计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试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新统字〔2023〕23号)以及自治州《关于印发<博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温泉县统计局于11月20日-21日对各乡镇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主要在统计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业务工作、工作保障4个方面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百分制”评分,有加分有扣分,各项内容得分之和即为被验收单位的最终得分,验收结果分为示范、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90分(含90分)以上为示范单位,70分(含70分)至90分为合格单位,7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通过现场查看乡、村两级报表上报、台账登记、存档管理、制度健全和相关统计资料是否齐全情况,扎勒牧特乡94分、查干屯格乡92分、塔秀乡87.5分、哈日布呼镇85分、呼和托哈种蓄场83分、安格里格镇80分、昆得仑牧场78、博格达尔镇73分。目前达到示范单位有扎勒牧特乡、查干屯格乡,最终考核结果州统计局考核验收为准。
指导检查组要求各乡镇场要在队伍建设、机构建设、业务培训、能力提升等方面下功夫,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推进。
下一步,要重点最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指导。以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契机,深入乡镇、村,指导基层统计员做好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把控,进一步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打牢数据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加大宣传。持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确保实事求是反映乡镇、村发展情况;三是加强培训。加强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法规制度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统计员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和水平。
( 审核人:李鸣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