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制度规定,按照国家《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普查中心函〔2022〕1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4月底至5月,温泉县统计局对限额以上8家批发零售企业、3家住宿餐饮企业及2家规上服务企业共计13家企业进行了数据核查和整理档案督促工作。
在本次核查的过程中,一是查看了企业2022年1-12月财务状况表、统计台账及纳税申报表等相关统计资料,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统计基础台账建立。二是与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交流,了解企业近期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解答了企业报表报送中存在的疑惑问题,对重点指标再次讲解,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统计人员对依法依规统计的意识。
通过本次数据质量核查,规范了企业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确保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夯实了贸易统计数据质量。


审核人:聂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