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温泉县公安局始终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执法主体能力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
正确的执法理念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是教育引导全警筑牢法治思维。紧扣公安机关职能,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忠于职守为核心的价值理念,使民警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意识,塑造法治环境。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采取会前学法、集体学法、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和常态化,逐步提升养成领导干部依法治国理念。三是全面培养民警公正执法习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践行法治原则,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上都体现社会公平、彰显法律正义。
二、推进公安执法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环节
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正规化。一是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升级改造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实战化应用,围绕“人、案、物、场、卷”等执法要素,不断改进完善执法办案系统、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卷宗管理系统和政法部门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搭建“智慧法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系统性监督管理。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化手段,对从接处警到案件办结的执法办案各领域、各环节进行全程、客观记录,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依法履职。二是规范执法依据。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场所、执法语言、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执法活动流程化、精准化,有效防止和避免执法随意性,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三是严格执法审核。建立覆盖各部门和各警种,特别是办案一线单位的法制员制度,明确法制员岗位职责和业绩考核标准,发挥好其在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考评中的“质检员”作用,实现执法监督和服务关口的前移,切实提升基层所队执法办案质量。
三、加大公安执法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始终坚持“抓执法就要抓队伍、抓队伍也要抓执法”的执法理念,将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放在培育全警的法治素养。一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始终坚持把执法教育培训置于公安培训重要位置,开展多层次,分层级、递进式的执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知识素养和熟练运用能力,保证在执法活动中不生疏、不随意、不偏差,为公正、严格、规范执法奠定坚实基础。建立民警法制学习积分制,进一步推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民警参与执法学习培训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二是以身作则积极普法。坚持“谁执法、谁宣传”“谁执法、谁普法”,通过微博、微信、公安门户网站,以及社区民警上门、日常执法办案宣传教育等形式,积极进行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全面拓展民警学习培训平台。进一步完善庭审旁听制度,把办案民警参与所办案件的庭审旁听活动作为一种常态,使民警多视角审视执法办案得与失,不断总结提炼,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细节意识。推行个案评查讲评制度,由法制部门定期组织办案民警开展个案交叉评查工作,进行相互评查讲评,提高民警发现和查找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能力。定期选派民警外出参加高层次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拓展民警法律审视视野,不断丰富民警法律知识储备,提高法律水平。
四、建立完善公安执法考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拓宽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创新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注重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全面规范日常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决预防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一是大力推行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推动执法办案由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程序公开向实体公开、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网下公开向网上公开的转变,让民众真切感受公平公正。运用网络化案件审批、可视化执法监督等手段,加强对执法工作流程的实时管理,做到民众报警有回访、受案有回执、破案有回告,当事人可及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已破刑事案件和已结行政案件公开。推行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和说理式执法,消除民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二是建立内部层级案件审批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层层把关、层层审批”的层级负责机制,坚决杜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的情况出现。同时,由政工、纪检督察、法制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到各实战单位监督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到岗到位、警容风纪、执法用语、处罚程序的运用情况,坚决查处执法不作为、粗暴执法、执法犯法等违反执法纪律的行为,增强民警规范执法行为的自觉性。三是强化执法考评。加大法治公安建设在全局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建立以执法质量为中心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日常考评,实行实时、动态考评制度,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将每一起案件审核事项进行逐一登记,每周进行一次执法质量通报,每月对执法质量考评记分,每季度抽取案件进行个案考评奖惩,形成个案评查表,对发现的问题坚持日清、周报、月结。同时,定期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暨典型案例评析,被评为优秀案件的,在绩效考核中给部门加分,对办案民警予以加分奖励。对评为不合格案件的,严格落实案件执法质量记分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办案部门和办案民警发放执法警示单、“约谈”和问责处理。四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做到上查和下纠相结合,内检和外督相结合,对执法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
审核人:马雪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