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时间:2023/05/09

来源:温泉县公安局

点击量:

温泉县公安局“五坚持五确保”做好创建文明城市交通道路保障工作

为切实把握事故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全力做好温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交通道路安全保障工作。温泉县公安局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全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系数,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一、坚持“科学谋划”和“动员部署”,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持续紧抓“减量控大”工作。通过中队长每日下达任务数量和联合定点执勤的方式强化指挥协调,明确近期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方向、重点,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管控维护通行秩序,明确各秩序组组长责任,强化国省道、县乡村道及主城区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突出管控重点,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狠抓路面秩序管控,切实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二、坚持“源头监管”和“隐患排查”,确保路面安全到位。

一是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立即督促整改,对“两客一危”、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进行逐车逐人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完善车辆档案121个、新增统计重点车辆11辆,定期深入运输企业和施工地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教育和警示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深入X210线、X208线、S304线65公里至72公里等辖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团雾易发路段、施工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博温高速路防护栏、X208线注意牲畜、注意乡镇道路、桥头跳车等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及完善情况、警示牌的清晰程度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确保从源头管理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三、坚持“路面管控”和“事故预防”,确保违法查处到位。

不断加大路检路查、巡逻防控力度,一是在交通流量大的县城主干道1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2处、县乡道路关键节点3处以及事故多发点段6处增设临时执勤点,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客车超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醉驾,轻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以及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确保街面交通规范有序。二是继续强化夜间违法行为整治。针对餐饮业恢复的实际,在城区内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面包车、私家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从证到车”的严格检查,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本月已查处酒驾违法行为8起,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四、坚持“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氛围到位。

一是积极利用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将辖区道路交通路况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提示群众选择合理出行路线和时间,避开车流高峰,确保出行平安。二是采取让违法行为人“站岗执勤”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取代开罚单和警告的传统方式,并且利用温泉县融媒体和抖音等官方媒体对此进行宣传,使温泉公安交警执法更有温度,对当事人的教育也更深刻。

五、坚持“规范执法”与“安全防护”,确保执法规范到位。

一是严格要求民警执行《酒醉驾查处八个一律》及《酒醉驾查处八个必须》,在对进行酒醉驾查处地点设置地点和装备进行了严格规范,充分保证“两车两掩体”规范设置,按照“准备不完善一律不查车”和“领导不批示一律不查车”的原则进行酒醉驾查处。二是全体民、辅警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执勤执法时,必须全程佩戴八件套,不追车,不强行拦截车辆。同时组织公安民警个人安全防护专项培训,通过学习制度规定明确公安民警职责和权力,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工作,从源头上把牢安全防护关。

审核人:张雪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