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辖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温泉县公安局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以管住、管好、管活为目标,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举措,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一、坚持多元管理,提升管控能力。一是以“不漏户、不漏屋、不漏人、不漏项”为标准,以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点的治安防控为重点,建立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督促旅馆业主、吧台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实名登记,把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一标三实”紧密结合,实现对流动人口的时时动态管理,全面落实“人来登记,人在管理,人走注销”工作制度,实现基础信息的即时采集、即时上传、即时查询,确保数据实时鲜活,切实加强旅店业、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二是常态化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村队300余次,充分全面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依托警务区警务室,向前来咨询办事的流动人口开展有针对性宣传24次,变被动申请登记为主动采集,实时开展数据更新,确保流动人口“不漏管、不失管、有人管”,不断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化管控水平。
二、坚持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以“服务中实施管理,管理中体现服务”为目标,主动靠前,提供上门服务,通过深入辖区大型企业、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部位,现场进行流动人口登记3752人次。同时,实行节假日“不打烊”服务,强化“博州流动人口采集预警平台”、“新疆警综应用平台”使用,明确接到流动人口办证申请后必须在1日内完成组建档案、入户核查、证件发放等工作,对居住证临近到期居民以打电话提醒方式提示及时更换证件12人次。二是严格责任闭环制度。督导用工单位和出租房主落实治安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将采集信息的责任延伸到用人单位和出租房屋。与用人单位、出租房主签订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562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三是建立联动共治机制。依托“平安创建”工作,搭建“警务区民警-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的流动人口管理架构,充分发挥村委会、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人熟地熟的优势,密织辖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网络,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的质态提升。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积极吸纳流动人口参与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职业发展的同一性和地域生活的集中性,鼓励其积极参加各项村队、社区、企业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坚持排查整治,提升打击处置。一是集群力开展流动人口的摸底排查工作。认真对照梳理警情、案件以及近期梳理的自建房情况等,组织逐户核查信息登记、人员流入流出情况,全面采集辖区内物业公司、出租房房主等基本信息,完善基础工作台帐,力争出租房屋、日租房登记率达100%,切实做到不漏一房一户一人。同时以日常走访排查、基础调查、集中清查、“人力+科技”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嫌报复社会实施个人极端行为,涉及利益纠纷等一批重点关注人员,及时列入重点管控对象,及时发现和打击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二是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企业人事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职责,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提供员工实际人数和基本信息,派出所全面加强员工背景审查,及时梳理关注对象,做到员工来有登记、去有注销;对工地宿舍区,严格落实工地负责人管理职责,不定期组织开展清查行动,对住宿未报备的进行处罚;对出租房屋、日租房,与出租人逐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告知出租人和承租人有关规定,落实“谁出租谁负责”的治安责任。三是依法整治隐患。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房屋和非法经营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积极会同综治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组织派出所、消防大队按照监管职责,综合采取关、停、搬等有效措施,全面整改隐患;对废弃闲置厂房、仓库、地下空间、桥梁涵洞等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全面清理,发现可疑人、事、物,逐一查明情况,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坚持宣传引导,提升法律意识。一是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结合辖区发案实际,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张贴宣传栏和举办警民恳谈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做好流动人口自行申报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32次。对用人单位、出租屋主、社区村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事例,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人群知法、守法及并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持续推广“新疆一码通”APP、“新疆公安微警务”小程序等网上自助业务办理系统应用,公布流动人口申报电话,推动流动人口的自主申报、登记、管控、查处违法等关键环节,着力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化体系,督促社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做优安全宣传防范。借助知识讲座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防火防盗防骗等知识,增强流动人口的自护、自助和自救能力。充分利用警民、警企微信群等媒介及时发布警情预警,推动警民关系的融洽发展。同时,加大对残疾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走访力度,及时掌握人员困难诉求,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帮扶措施,精准解决实际困难。三是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紧盯重点部位、场所,发扬“枫桥精神”,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辖区用人单位、出租房走访摸排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及流动宣传车等传统方式,实现社区民警与流动人口的“面对面”工作模式,了解掌握动态情况,做到早发现、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