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指导道路运输和城市公交行业准确把握《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核心要义,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多发态势,县交通局组织开展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会。一是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全文学习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利用微信工作群转发学习,局执法大队组织3家客运企业学习3场次,从业人员参加人数152人。
通过学习,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每一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期限,完善闭环销号机制,避免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通过精准执法,帮扶企业自查自纠,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审核人: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