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旅游

关于规范温泉县户外旅游活动的公告

日期:2026年04月14日

来源:温泉文旅

点击量:

分享:

广大居民、游客及户外运动爱好者: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维护安全有序的旅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温泉县山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地质灾害风险高、救援难度大的实际,现就2026年规范温泉县户外旅游活动公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活动的范围与内容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温泉县辖区内所有山区(包括但不限于:含阿拉套山、别珍套山、博尔塔拉河源头、鄂托克赛尔天泉景区沿线河谷等全域所有山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边境管控区及各类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以下活动:

1.擅自进入上述区域开展徒步、穿越、登山、探险、探洞、取景写生等活动;

2.违规开展露营、野炊、烧烤、篝火等野外驻留行为;

3.在未开放水域游泳、漂流、划船等;

4.驾车、骑马擅自进入山区危险区域探险穿越;

5.旅行社、户外俱乐部、民宿、马队等组织、招揽、引导游客进入禁入区域;

6.违规推介私设“野景点”,破坏植被、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

7.其他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山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活动。

二、特殊情况规范准入

因科学考察、生态监测、文物保护、应急救援等确需进入的,须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获批后方可进入。

三、责任与法律后果

温泉县文旅、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及各乡镇场属地将常态化巡查管控,劝阻违规进入行为,必要时依法强制撤离。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进入引发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的,依法予以处罚;所需救援费用由当事人及组织方自行承担;构成治安违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为违规人员提供向导、装备租赁等服务,违者依法处理。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未开发开放区域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易发生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且多数区域无通讯信号,道路交通、服务设施等均无法满足公众旅游及户外运动需求。我们提倡广大游客和户外运动爱好者在正规、安全、有保障的场地和区域内活动,选择适合自身能力的项目。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与救助电话:

温泉县林草局:0909-8227026(防火:0909-8222747)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0909-8223555

温泉县文旅局:0909-8222105

温泉县公安局:0909-110

统一热线:12345

应急救援电话:110、119、120

特此公告。

温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0日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