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游客及户外运动爱好者: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维护安全有序的旅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温泉县山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地质灾害风险高、救援难度大的实际,现就2026年规范温泉县户外旅游活动公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活动的范围与内容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温泉县辖区内所有山区(包括但不限于:含阿拉套山、别珍套山、博尔塔拉河源头、鄂托克赛尔天泉景区沿线河谷等全域所有山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边境管控区及各类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以下活动:
1.擅自进入上述区域开展徒步、穿越、登山、探险、探洞、取景写生等活动;
2.违规开展露营、野炊、烧烤、篝火等野外驻留行为;
3.在未开放水域游泳、漂流、划船等;
4.驾车、骑马擅自进入山区危险区域探险穿越;
5.旅行社、户外俱乐部、民宿、马队等组织、招揽、引导游客进入禁入区域;
6.违规推介私设“野景点”,破坏植被、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
7.其他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山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活动。
二、特殊情况规范准入
因科学考察、生态监测、文物保护、应急救援等确需进入的,须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获批后方可进入。
三、责任与法律后果
温泉县文旅、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及各乡镇场属地将常态化巡查管控,劝阻违规进入行为,必要时依法强制撤离。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进入引发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的,依法予以处罚;所需救援费用由当事人及组织方自行承担;构成治安违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为违规人员提供向导、装备租赁等服务,违者依法处理。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未开发开放区域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易发生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且多数区域无通讯信号,道路交通、服务设施等均无法满足公众旅游及户外运动需求。我们提倡广大游客和户外运动爱好者在正规、安全、有保障的场地和区域内活动,选择适合自身能力的项目。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与救助电话:
温泉县林草局:0909-8227026(防火:0909-8222747)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0909-8223555
温泉县文旅局:0909-8222105
温泉县公安局:0909-110
统一热线:12345
应急救援电话:110、119、120
特此公告。
温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