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好地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引导作用,让定点医药机构恪守诚信、建立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良性运作机制。近日,县医保局组织辖区内3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医疗保障绩效评价对象为定点医药机构。主要对医保管理、医药管理(药品管理)、结算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日常管理、基金监督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定点医药机构年度清算、预留质量保证金返还、集采药品耗材资金节余留用、医保服务协议续签、信用等级评定等挂钩。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医药机构存在未建立医保结算清单三级质控机制、编码全量完整维护不及时、耗材线上采购未达到80%等问题。通过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行为,提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益,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便捷的购药服务。
审核人:狄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