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时间:2025/03/26

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管理的通知

国办函〔1998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信事业的发展,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也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地方在网络建设中,采取自成体系独立建网的做法,出现了有线广播电视网重复建设造成国家资源和资金浪费等问题。为了切实避免重复建设,国务院近日召开总理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此作出了规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有关精神和规定通知如下: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坚决按照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执行,即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管理,应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成立企业化的广播电视传输公司,接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干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要搞好与国家通信主干网、专用电信网和新建网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切实避免重复建设。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得自行批准新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项目,确需新建的,要严格按程序上报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