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温泉县草原畜牧业生产模式,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现对温泉县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一批)防灾饲草料购买调运补助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名称
温泉县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一批)防灾饲草料购买调运补助政策。
二、补贴标准
温泉县畜牧兽医局结合实际,在温泉县牧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干屯格乡)储备裹包饲草料1200吨;在新疆红色高通草业有限公司(呼和托哈种畜场)储备裹包饲草料3000吨。对各乡镇(场)养殖户、养殖场(合作社、企业)购买防灾救灾饲草料给予补助。售价450元/吨,每吨补助120元,共计4200吨,按照“谁购买、补贴谁,先申报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进行兑付。
三、补贴范围
各乡镇(场)养殖户、村集体领办养殖合作社,优先补贴乡村选定的“两年三产”、品种改良示范户。
四、补贴申请流程
养殖户、村集体领办养殖合作社前往所属村队申请登记,所属乡镇(场)审核,乡镇(场)收集相关资料前往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场)组织统一前往温泉县牧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干屯格乡)、新疆红色高通草业有限公司(呼和托哈种畜场)购买裹包饲料。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温泉县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一批)防灾饲草料购买调运补助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温泉县畜牧兽医局
负责人:骆春敏(副局长)
经办人:孙亮(业务人员)
联系电话:0909-8222197
2024年4月25日
温泉县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