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温泉,温泉县以三个抓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一、开展矿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区环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温泉县矿区环境提升专项行动,辖区矿山企业结合矿山实际情况,排查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填写并上报了《矿区环境整治提升表》、《矿山矿区环境整治提升设计方案》,矿山企业将按照设计方案开展矿区环境整治。矿区环境整治提升主要针对矿容矿貌整治提升,体现“厂区”概念,有独立生产生活空间和醒目出入大门,有规范的标识物、警示牌和体现时代特征的标语,绿化植物搭配合理,与周边自然环境相适应,排矸场、排土场、垃圾场、废渣堆置场、选矿场、固废堆放场所等与生活区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加大矿山企业缴存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按照生产收入比例足额缴存基金,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要求矿山企业根据审批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提和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严格遵循“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水土环境污染等开展治理恢复,确保治理恢复后矿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
三、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力度
为达到绿色矿山要求,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推广台阶式、机械化开采,推广无尾矿、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排放量,推进矿山复绿,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为了推进温泉县绿色矿山建设,将新疆温泉县北达巴特铜钼矿列入2023年绿色矿山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