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采矿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近日,州、县自然资源局、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综合检查工作。

采矿权标示牌采取统一样式,包括矿山企业名称、采矿许可证号、采矿权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有效期限、开采矿种、开采方式以及矿区范围示意图等内容,由矿山企业自行制作并安装在矿区的主要入口处的醒目、安全位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检查组要求矿山企业要认真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人员对各矿山企业采矿权标识牌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基金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各矿山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明确了整改时限。各矿山企业按照规定定期存入基金并用于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开采与恢复治理要同时进行。

审核人:郭展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