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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12

来源:温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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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涉企行政复议服务指引

 

 

一、涉企行政复议范围

㈠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㈡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㈢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㈣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㈤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㈥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㈦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㈧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㈨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㈩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涉企行政复议管辖

温泉县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㈢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㈣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对温泉县司法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温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三、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企业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四、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温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㈠ “在线复议”渠道申请

1.登录“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点击“申请复议”,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登录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点击“申请复议”,实名注册后,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㈡ 当面申请

1.到温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申请,联系电话:0909-8224628。

2.到温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行政复议接待室申请,联系电话:0909-6233831。

3.到温泉县司法局博格达尔司法所、哈日布呼司法所、安格里格司法所、扎勒木特司法所、查干屯格司法所、塔秀司法所、呼和托哈种畜场司法所、昆得仑牧场司法所申请。

㈢ 邮寄申请

邮寄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友谊巷2号温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联系电话:0909-8224628,邮编:833500。

五、涉企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㈠ 《行政复议申请书》;

㈡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登记证明复印件;

㈢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供律师事务所函、基层法律服务所函原件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

㈣ 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复印件(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确认、处罚等行为的有关决定书、通知书、批准书等);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材料(如履职申请、邮寄凭证等);

㈤ 支持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行政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上述材料,采用“在线复议”申请方式提交并符合要求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采用当面申请或者邮寄申请方式的,提交一式两份,每增加一个第三人相应增加一份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

(不服相关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用)

申请人:……(写明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情况)

住所:……(写明有效证件上的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写明申请人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

住所:……(写明地址)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部分撤销/责令重做/变更/确认违法/确认无效/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行政赔偿等)。

事实和理由:(陈述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申请人知悉行政行为、申请人主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主要事实、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 份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份

4.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

(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用)

申请人:……(写明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情况)

住所:……(写明有效证件上的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写明申请人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

住所:……(写明地址)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违法/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行政赔偿等)。

事实和理由:(陈述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被申请人负有相应法定职责或主动履行相应职责的法定义务、被申请人没有履行相应法定职责的主要事实、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 份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份

4.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

(不服行政协议类案件用)

申请人:……(写明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情况)

住所:……(写明有效证件上的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写明申请人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

住所:……(写明地址)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违法,请求(依法订立/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合理补偿等)。

事实和理由:(陈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行政协议、被申请人不依法依约履行行政协议等主要事实、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 份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份

4.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名称)不服(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履行 法定职责)/(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现委托(代理人姓名)为申请人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

代理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权限提示:行政复议代理的权限可以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代为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代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代为举证、代为陈述申辩、代为查阅行政复议案卷、代为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代为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具体代理权限由委托人与代理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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