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3位委员:
你们在县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在博乐市等外地进城务工农牧民同等享受幼儿园孩子学前教育免费的提案(第4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办法》(新财教〔2017〕19号)“本办法适用于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幼儿园。补助对象为全区农村学期三年在园幼儿,即全区除城市主城区以外的所有地区学期三年在园幼儿”规定,在博乐市各乡镇农村幼儿园入园的幼儿均可享受2800元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经费,而在城市公办或私立幼儿园一律不享受该政策。鉴于此,今后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需要到博乐市务工的农牧民及时了解掌握学前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规定,依据政策慎重选择务工区域,确保幼儿入园可享受相关政策。
温泉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