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内国旗的销售以及使用国旗及其图案商品的监督管理,近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

目前,温泉县无国旗生产企业,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辖区内各大小文化体育用品店、书店、文具店等经营场所。一是检查商家所售国旗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购销台账;供应商是否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信用状态是否正常;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供货商提供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查验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是否完整。二是查看售卖的国旗及其产品颜色、尺寸、比例、标识等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2982-2004国旗)要求。

本次国旗规范化检查工作对7家经营主体开展检查,其中售卖有国旗及其制品的共6家检查在售国旗536面,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国旗260面,对4家涉及产品尺寸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销售单位责令其下架问题产品。
审核人:肖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