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州2023年春、秋季用于造林的林草种苗质量合格、标签使用规范,按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全州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要求,现将种苗质量抽检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随机抽查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检单位情况:
温泉县林检站、种苗站联合对我县2家种苗苗圃进行抽检,分别为:查乡中心苗圃;温泉县鑫润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抽检苗木概况:
此次随机抽检苗木涉及1年生杨树(裸根苗),2年生杨树(裸根苗),2年生云杉(带土球苗)。
三、抽查方式:
1.林木种苗由抽查人员现场检测出苗木质量指标及造林作业设计中良种使用、种苗质量要求情况,并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 检测结果出来后,承检单位向被检单位反馈抽查结果、抽查结论及建议。
四、检测项目:
1.裸根苗:苗龄、地径、苗高、根系长、侧根数、根幅、综合控制条件。
2.带土球苗:苗龄、胸径、土球横径、土球厚度、综合控制条件。
五、抽检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2.林木种苗分级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新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65/T2201-2014)。没有分级标准的,以苗木购销合同约定为准。
六、抽查结果:
本次核查累计抽检苗木5批,合格率达到100%;苗木质量各项指标合格率均达100%,苗批合格率100%;在抽检苗木中,无不合格苗株出现。
在本次抽查中,抽检的2家企业均持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生产率达到100%。
七、合格单位及不合格单位情况:
在此次抽检的2家苗木单位均达标,单位合格率100%。
八、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6日,如对此结果有异议,可向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举报,举报电话:0909-822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