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8〕2号)和州教育工委的要求,温泉县教育系统结合实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和保障了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2日,全县共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为5所,中共党员1名,在中共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团结社区支部委员会开展组织生活,培训机构无单独组建党支部,无联合组建党支部;完成营利性登记5所。
目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温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温泉县县域内所有民办培训机构自2020年1月至10月4日前未进行任何形式的线下办学行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视部署。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温泉县制定了《温泉县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温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展开拉网式摸底排查,依法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6类突出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现象。针对假期校外培训机构频频出现的情况,温泉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期间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温教发[2019]7号),从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规范假期教育行为、做好课后服务和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方面对学校、学生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加强督查力量。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有效遏制愈演愈烈的培训机构“应试教育”状况,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通过“拉网式”摸底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由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摸底,逐家登记办学资质、注册地址、办学内容、办学条件、师资聘任、招生对象等信息。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就是要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县民办教育更健康的发展;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就是要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县民办教育更健康的发展;截至2020年10月4日,对5所校外培训机构及县域内是否还存在无证经营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了排查。5所有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范畴进行办学,没有涉及 “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对所有无证经营的培训机构要求停止办学行为,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他们进行强制勒令关闭。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
1、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实行主管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县教育工委管理为主,校外培训机构所在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主动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2、坚持应建必建。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校外培训机构,都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通过对温泉县5所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没有达到成立党支部的条件,根据就近原则与学校党支部挂靠。温泉县博雅艺术培训中心挂靠到温泉县初级中学党支部、哈镇凯迪斯艺术文化培训中心挂靠到哈日布呼镇小学党总支、温泉县飞扬卓越英语培训中心挂靠到温泉县城镇小学党支部、温泉县晨雨课后辅导艺术培训中心挂靠到温泉县高级中学党支部、哈日布呼镇简善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挂靠到哈日布呼镇小学党总支。
3、党建指导员全覆盖
每个学校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为该支部的党建指导员;校外培训机构由就近挂靠的学校党支部书记为党建指导员。温泉县博雅艺术培训中心的党建指导员为温泉县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胡泉玲同志、哈镇凯迪斯艺术文化培训中心党建指导员为哈日布呼镇小学党总支书记李静同志、温泉县飞扬卓越英语培训中心的党建指导员为温泉县城镇小学党支部书记何飞同志、温泉县晨雨课后辅导艺术培训中心的党建指导员为温泉县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朱秀红同志、哈日布呼镇简善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的党建指导员为哈日布呼镇小学党总支书记李静同志。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教人员授课内容清查整治工作。
温泉县教育局党委非常重视校外培训机构从教人员思想动态和政治审查工作,成立了温泉县校外培训机构从教人员授课内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清查整治工作,宣传、统战、网信、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督促培训机构根据清查整治依据,对2012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从教人员授课内容(教材、教案、辅导材料、音频、视频)逐课逐本逐件开展全面自查,并将授课内容及《温泉县民办培训机构授课内容审查备案表》报教育局,由教育局领导小组对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内容(包括教材、教案、辅导材料、音视频)是否存在“八个是否”进行逐一审读,相关教材、辅导材料和音视频报教育局备案;按照要求,领导小组对县域内5所培训机构进行了政治审查,其中共审读了教材48本(种),音视频15张,教案25本;所有教材、教案和音视频均符合要求,未发现有违返8个"是否"的内容;对5所校外培训机构18名从业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其中13名教师均有教师资格证和专业资格证,5名保安均有保安证。并对18名从业人员直系亲属进行摸排审查,未发现有违法犯罪或涉及8个“是否”中内容的情况。
(五)坚持防疫标准。温泉县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九个到位”“六个不准”“八个预警机制”的工作要求,坚决做到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评估验收不合格不复课。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新传教〔2020〕306号)《自治州2020年秋季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方案》及自治区、自治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复课一家”的要求,遵循“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2020年9月28日、10月14日,温泉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形成评估组分两批,对温泉县4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通过各单位评估检查、培训机构整改、评估组再次回头看的形式,温泉县4所校外培训机构符合开学复课条件,并报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指导组审核批准,同意这4所校外培训机构按程序分批进行了开学复课。
三、党组织履职情况
各校党建指导员对所挂牌督导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督导、监督,引导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培训教师的政治站位。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进行了多次指导,要求在管理规定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办公区域要有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的内容。同时组织学习了相关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依照发展党员计划,对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立场坚定、有入党意愿的培训教师,重点培养,条件成熟时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三是做好服务保障。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消防隐患、提供餐饮卫生安全、有无学生在机构内住宿、私家车接送学生等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做好教学场所人身安防工作,执行食品安全规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各校外培训机构的环境整治、消杀等工作,充分做好疫情期间的开学复课准备。
四是检查学科类培训机构有无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坚持党建引导,促使校外培训服务上新水平。加强部门协作,切实从教育教学、师资配备、学生管理、安全保障、信息公开等方面不断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办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