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单位(盖章):温泉县应急管理局 |
| 项目序号 |
1 |
事项名称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 |
| 抽查主体 |
温泉县应急管理局 |
| 抽查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 抽查内容 |
1.安全风险分析辨识及采取措施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4.许可证取得情况; 5.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工培训情况; 7.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8.现场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9.在役化工装置正规设计和安全设计诊断情况; 10.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评估、监控情况; 11.安全评价情况。 |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根据企业信用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要求和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企业信用良好的企业每年抽查一次,企业信用一般的企业每半年抽查一次,企业信用信息不良的企业每季度抽查一次。 |
| 抽查方式 |
运用自治州电子化手段,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行政执法人员。 |
| 抽查要求 |
1.对随机抽查要留有痕迹,实现责任可追溯; 2.对企业安全检查要留有痕迹,做到有据可查; 3.运用执法手段,及时处理和公示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