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美化亮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温泉县2021年以来创建美丽宜村(重点示范村)项目17个,资金投入13589万元,其中温泉县2025年9个美丽宜村(重点示范村)建设项目,具备连片开发条件、极具发展潜力的行政村,作为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重点打造,项目期间新建供水67600米,排水管网70418米,新建污水管网24.36公里,路面恢复128710平方米,新建乡村道路12.60公里,50立方米化粪池28座,硬化地面10105平方米,防洪坝1323米,巷道硬化6880米,预制检查井2371座,新建乡村道路混凝土盖板桥涵4座,为完善示范村基础设施,实现道路硬化、自来水、排水普及,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改善出行条件。二是根据新乡振﹝2022﹞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和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要求美化(绿化)、亮化(灯)属于负面清单中建设内容,衔接资金使用方向不支持该建设内容。三是为了提高村队人居环境,给村民创建良好的生活条件,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和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加大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支持农村美化亮化的力度。四是协助呼场管委报送行业部门项目,争取其他行业部门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现温泉县农牧业村队路灯亮化安装全覆盖。
联系人:杰恩斯别克·玉山 电话:1779909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