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深化公共服务一体布局、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分年龄、不论病史,向参保人提供基本、可靠和安全的医疗保障,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参加温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是普通门诊待遇:居民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一次普通门诊费用报销50%,一次门诊报销限额50元,并实行单处方限量(即每3天享受一次),每人年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共计150元。二是门诊慢性病待遇:其中:①“两病”门诊用药:“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两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疗机构)。②一类慢性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含Ⅱ期)、糖尿病,年度限额8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其余一类慢病病种(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脑血管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棘球蚴病、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肺源性心脏病、风湿、冠心病、精神病、克汀病、布鲁氏菌病)年度限额8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40%。③门诊大病年度限额8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三是住院报销待遇: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州内)报销比例60%;三级医疗机构(州外)报销比例50%;封顶线8万元。四是大病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都可以享受,不设封顶线,享受期基本医疗待遇享受期一致,在医院“一单式”结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3000元,1.3万—5万元的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50%的比例报销;5万元-10万元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60%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居民按70%比例报销。五是城乡居民生育补助待遇:城乡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每人顺产补助1500元,剖宫产补助2500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产前检查补助500元每人,未达到生育产前检查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补助。
近年来,温泉县医疗保障局持续推动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走深走实,通过多元化渠道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线上充分借助“温泉零距离”、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加强医保政策推送转发,引导群众关注医保政策、参与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线下通过全民参保宣讲员、医保明白人队伍,深入村队(社区)、深入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医保政策咨询和服务,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宣传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新媒体传播内容专业性过强,部分政策解读缺乏通俗易懂的解析,导致群众理解困难;二是宣传覆盖存在盲区,偏远农牧区、流动人口等群体接收信息渠道有限,宣传频次与效果难以满足需求;三是宣传形式创新不足,传统单向灌输式宣传较多,互动性、参与性强的活动较少,群众主动了解政策的积极性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重点改进:
一是优化宣传内容,针对参保缴费、待遇报销、异地就医等高频问题,制作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提升群众理解度。同时,定期发布医保政策热点问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基层宣传力量,与乡镇(场)、村队(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宣讲员、医保明白人作用,通过“大喇叭”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扩大农牧地区宣传覆盖面。针对流动人口,利用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个性化政策提醒。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医保政策有奖竞答”、“医保知识进商圈”等互动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感;制作抖音医保政策科普视频,以生动有趣的方式提升传播效果。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政策宣传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定期评估宣传效果,收集群众反馈意见,动态调整宣传策略。同时,加强宣传队伍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解读和沟通能力,确保宣传工作精准、高效。
医保政策宣传是保障群众权益、提升服务满意度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提案建议为契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载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宣讲,让党的医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全面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祁君梅 联系电话:0909-8221060
温泉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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