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呼和托哈种畜场各农牧业队基础设施(道路和自来水管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根据新乡振﹝2022﹞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和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要求,安装路灯属于负面清单中建设内容,衔接资金使用方向不支持该建设内容。
2.为了提高村队人居环境,给村民创建良好的生活条件,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和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加大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支持农村亮化的力度。
3.协助呼场管委报送行业部门项目,争取其他行业部门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现温泉县农牧业村队路灯亮化安装全覆盖。
联系人:杰恩斯别克·玉山 电话:17799093389
温泉县农业农村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