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镇煤改电,优化旅游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镇煤改电已列入建设规划,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县域内乡镇场煤改电项目,其中安镇、呼场、查乡、昆场已于2023年实施了煤改电项目,博镇、扎乡供暖接县城清洁能源供暖,塔秀乡目前使用电壁挂炉及燃气壁挂炉,哈镇煤改电项目已于2023年申请了债券资金,待资金下达、条件成熟后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人:黄超
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