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温泉县景区发展和服务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温泉县高度重视景区发展和服务管理工作,多措并举营造优质、高效、安全和舒心的旅游服务环境。一是温泉县公安局采取交警、派出所警力前置的方式强化季节性交通管理和治安秩序维护,根据人车流情况做到动态调整,特别对孟克沟至天泉景区等夏季热门景区,不断加强在春夏季节的交通秩序维护。二是深入落实《州文旅康养产业区域经济一体化2024年优惠政策》并强化政策宣传推介,初步引导鄂托克赛尔天泉、哈夏草原、新疆北鲵文化科技园3个收费A级景区、23家酒店及民宿、4家洗浴及购物场所参与,制定吸纳范围及标准,实时更新享受政策对象,形成良性竞争有效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维护旅游城市形象,倡导诚信经营。由县级主管旅游领导牵头,综合协调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原、国土执法队)、城管、交通、文旅、市监、公安、发改、卫监、消防、应急、环保等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大对景区的综合执法力度,各行政职能部门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本年度已开展2次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欺客宰客、诱骗或强制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住宿、门票、旅游商品等明码标价,倡导涉旅企业诚信经营;不断加强涉旅企业在服务、卫生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服务意识和能力进行提升,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净化全域旅游市场环境。通过整治,使温泉县各景区各涉旅经营业主树立安全、诚信、绿色、康养、环保的旅游经营意识,维护我县旅游形象,确保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感谢你们对温泉县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继续关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人:娜孜努
温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